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何成为“老大难”?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点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笔者在工作实践过程中发现,一些“老大难”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快解决。
目前垃圾倾倒、粪污直排问题仍持续影响农村坑塘沟渠水环境质量,成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老大难”问题。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不到位。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还不完善,村庄保洁队伍不强,坑塘沟渠周边垃圾倾倒问题严重。二是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部分养殖场的粪污贮存设施容积不达标、消纳土地面积不足,甚至出现粪污堆放在耕地上、污染直排水体等现象。对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排放、堆存的监管缺乏法律依据,粪污污染水体时有发生。三是地方财政对整治资金保障不足。近年来地方财力紧张,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部分黑臭水体属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无钱治理、拖欠治理账款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黑臭水体防治工作,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建立政府统筹,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监管格局,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压实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加强坑塘(沟渠)周边养殖污染治理、探索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模式、强化农村涉水企业监管等措施,确保截断污染来源。
强化治理资金保障。要拓宽融资渠道,统筹涉农资金,鼓励涉农资金向人居环境整治、黑臭水体整治方向倾斜,鼓励乡镇、行政村将坑塘专人巡查经费纳入乡镇财政和村级工作经费预算,鼓励谋划光伏发电、承包养鱼等项目,将坑塘日常管护与水系资源充分利用结合。
借鉴典型经验做法,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对水质较好但堆存、漂浮垃圾的水体,立行立改清理污染隐患;对于污染程度较轻、水体面积较大、浮萍现象较严重的水体,可采取曝气增氧的方式进行治理;对于黑臭严重、面积较小、原位治理难度大的水体,可采取清理垃圾、抽运污水,结合清淤疏浚或生态补水等方式,恢复坑塘生态和原本功能;要维持坑塘、沟渠自然岸线,减少对农村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可采取必要的水系联通措施,增强坑塘水流动性和自净能力。
本文来源于互联网,本着传播知识、有益学习和研究的目的进行的转载,为网友免费提供,并以尽力标明作者与出处,如有著作权人或出版方提出异议,本站将立即删除。如果您对文章转载有任何疑问请告之我们,以便我们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