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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的细化要求

发布时间:2024-12-26 图文来源:admin 点击数量:234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规划指导。

《通知》强调,以县域为单元,识别重点发展优势区域,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在不突破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通过空间腾挪、规模留白等方式,引导人口、产业、资源向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更好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优势。

《通知》指出,要实事求是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工作节奏、内容深度、成果表达方式等方面体现不同类型村庄的不同要求,不要求编制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避免简单的定任务、赶进度和层层加码。“多规合一”改革前已批准的村庄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或补充完善后符合要求的,可继续使用。需要重新编制的,聚焦重点发展村庄,可单独编制,也可多村合并编制,或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联合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界处已明确城镇化任务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通过上述方式,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此前,自然资源部对村庄规划编制有过部署。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对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强调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此后,2020年12月,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尊重农民意愿等原则,提出以国土“三调”为基础划好村庄建设边界等要求。

《通知》根据现实情况,对村庄规划编制进行进一步完善。在充分调查本地资源资产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统筹自然、历史、乡土文化和农耕景观资源,指导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优化,适应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新要求,塑造乡村风貌。

《通知》要求,发挥机构改革优势,以村庄规划为依据,运用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主体功能区等政策工具,优化农业、生态和建设空间,引导耕地更加集中,建设用地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聚,鼓励用地兼容、功用复合,提高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知》提出,要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献计献策,增强村庄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鼓励丰富村庄规划成果的表达方式,可以制作直观易懂的版本,让农民看得懂、好操作、能监督。要求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完善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内容,探索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师下乡开展公益服务编制村庄规划,作为单位业绩考核和规划师职称评定的加分项,积极培养在地规划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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